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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北汽蓝谷公告称,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等文件,北汽蓝谷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的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44,428.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确认的会计政策,本次收到的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子公司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不影响当期损益,将对子公司现金流和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北汽蓝谷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